中央通過移民赤化香港? 星島日報 2016年2月25日

中央通過移民赤化香港?

從一九九七年回歸到二○一五年中,內地有八十八萬人持單程證進入香港,其中大部分為港人配偶或子女,佔香港人口高達一成二,是香港人口增長的最主要因素。按激進本土派和部分泛民領袖 (如李柱銘) 的論述,單程證的安排是中央通過移民赤化香港的手段,這個「赤化論」其實毫無根據。回歸後有兩個有關香港居留權的大爭議上訴至終審庭:一九九九年的吳嘉玲案和二○○一年的莊豐源案。中央政府的取態,明顯是要減少內地移民的數目,而終審庭及香港泛民的取態,則是香港應該吸納這些內地移民。

「赤化論」毫無根據


吳嘉玲案的主要爭論在於,香港終審庭認為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,不論出生時父母任何一方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與否,均擁有居港權。這推翻了當時香港入境條例規定︰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,其父母必須在子女出生前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,子女才能獲得居港權。

按當時政府估計,如果執行終審庭的判決,十年內會約有一百六十七萬人可從內地移居香港,壓力不勝負荷。行政長官董建華遂向人大提請釋法,人大的解釋推翻了香港終審庭的判決,使有權來港居留的人數,從一百六十七萬大幅減至二十七萬。「一百六十七萬」的估計來自香港統計處的調查,未必十分準確,不過也沒有更加準確的估計。人大釋法,肯定減少上百萬內地人移居香港,中央的取態是明顯要減少內地移民的數目。

二○○一年莊豐源案,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是,在香港出生的雙非子女均享居港權,自此內地孕婦到港生子的數目急升,二○○一至二○一一年雙非嬰兒累計有十七萬六千多人。對香港終審庭的判決,北京當局其實不以為然,不過特區政府礙於終審庭的尊嚴而沒有提請人大釋法,中央也默許特區的決定,尊重特區自治。導致香港天怒人怨的雙非問題,起源於二○○一年終審庭的判決,及以後曾蔭權政府利用內地孕婦發展香港私營醫院的政策,並非中央願見。直至二○一二年,才由行政長官梁振英以行政手段煞停。

單程證配額限制來港

單程證的安排其實是限制而非鼓勵港人在內地的親屬來港,港人與外地的居民通婚 (例如與菲律賓居民結婚),配偶來港定居都不受配額限制,只有與內地人通婚,配偶來港才受配額限制,輪候配額時間亦相當長(現在是四年),這是因為香港居民有大量親人在內地,是以需要配額限制,避免香港不勝負荷。

有論者倡議削減單程證配額,可是如今跨境婚姻流行,每年有三萬多香港居民與內地通婚 (即每天約一百人)。香港居民的婚姻,約四成是跨境婚姻,而家庭團聚是基本人權。如今配偶輪候來港要四年多,如果削減配額,輪候時間會更長。

部分論者認為如果單程證由香港批審,香港便可吸收高技術而非低技術的移民,問題是「單程證」的目標是家庭團聚而非吸納技術移民。家庭團聚是基本人權,通過削減家庭團聚以吸引技術人才,做法並不合理。如今香港也有多種從海外或內地吸收技術人才的安排。近年更有輸入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的計畫,只要擴大這些安排,便可吸引更多技術移民。

香港批審成事難


有論者倡議爭取單程證由香港批審,成事不易,主要是牽涉政治原則問題︰地方政府是否有權限制本國居民遷入該地區?從法理而言,現在的單程證安排,是中央而非地方的限制。事實上,現在中央也盡量配合特區政府的要求,例如單程證的計分以港人子女和配偶優先。

隨着中國迅速發展,港人內地配偶教育和技術水平將會提高至接近香港的水平,從前的跨境婚姻,主要是港男娶內地女士,近年港女嫁內地男生的數目急劇上升,至二○一五年已佔跨境婚姻的二成六,相信隨着內地迅速發展,新移民帶來的社會壓力也會淡化。

宋恩榮 「民主思路」理事、香港中文大學亞太所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